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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新规 物业费超2.5元需组织专家测评
发布日期:2015/1/13 8:42:25 浏览次数:1159次
 
沈阳晚报新闻: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将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等9项服务价格。1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早在两年前,沈阳物业费价格就开始由市场确定,然而随后沈城新建小区物业费一路高涨。为规范市场,沈阳出新规,物业招标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2.5元/平方米。
 
市场自行定价:物业费价格高涨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沈阳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通过招投标竞争机制形成,取消政府核定和收费许可制度。这意味着,物价部门不再对物业费标准进行规定,完全交由市场自行定价。
 
沈阳部分楼盘的物业费定价由此失去了节制:浑南朗云街某楼盘物业费4.5元/月/平方米,五爱隧道交通岗东侧某楼盘物业费4.6元/月/平方米,和平区文艺路南侧某楼盘物业费4.8元/月/平方米,沈河区青年大街与文化路交会处东北侧某楼盘物业费5元/月/平方米。2013年一年间,物业费不断地突破人们的心理底线。
 
物业招标参考价:
 
原则上不能超过2.5元/平方米
 
针对物业招标价格一路高涨的实际,沈阳借鉴广州、哈尔滨等城市经验,从2014年开始,制定了物业招标参考价,原则上不能超过2.5元/平方米。如果超过这个标准,有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到小区实地考察,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综合测评,以防止物业招标定价虚高,损害业主利益。
 
据了解,物业费招标标准由专业评估公司根据小区的规模、配套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评估,制定一个价格,作为全市新建楼盘前期物业招标的拦标价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小区物业费收多少、到底咋收,都将由业主大会决定。如果一半以上业主认为前期招标的物业费不合理,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调整物业费价格,或者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专家:放开不等于不管
 
“一元钱的物业费应该有一元钱的服务标准。市场放开不等于不管,物业费不能漫天叫价。”有关物业管理专家表示,物价部门与房产部门应该探讨通过成本审核与服务打分相结合的办法,来制定物业费招标时的定价指导标准。打分内容包括园区绿化率、其他配套设施情况、物业服务的频次、深度等,将这些列出若干细项,每一个项目按照一定的分值来打分,着力解决服务标准不清和收费成本构成不明的问题。
 
据透露,目前房产管理部门计划制定《沈阳市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由业主或建设单位自行选定对应的具体服务等级,不同的服务等级对应不同的服务标准。此外,还将制定《物业服务人力配备指导标准》,公示小区物业服务人员配备数量、年龄情况,推行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制度。一方面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另一方面便于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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